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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2-28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开学初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有关安排,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 做好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工作。对未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各院系要逐一核查原因,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请各系于2月24日(周一)下午4时前将报到学生数和未报到学生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工作部(行政楼B107房间)。对无故不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各系要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的,要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

2. 辅导员、班主任等应深入学生宿舍、课堂,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学生上课的准备及相关组织工作。各系辅导员、班主任等应深入学生宿舍、课堂,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开学初的稳定工作;加强春季疾病知识宣传,督促检查学生做好寝室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3.开学一周内,各系辅导员要组织学生召开班会,交流在寒假中的情况,辅导员要向学生提出新学期的要求,并组织学生学习《济宁学院校园管理细则》、《济宁学院校园学生行为规范》、《济宁学院学生安全注意事项》等有关规章制度(见《济宁学院学生手册》)。

4.学生公寓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学校批准,所有学生一律住校,请各系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如有擅自在外租房借宿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请各系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大力加强宿舍安全检查工作。

5.开学后,请各系组织学生集中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整洁的学习环境,并坚持每周卫生大扫除制度,注意好教室、宿舍、环境卫生的保洁。

6. 办理了济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假期期间如出现意外伤害或住院医疗的情况,请尽快将资料准备齐全,于每周一、二,携资料原件到校保健中心办理赔付手续。

7.各系入伍后复学的学生,如已入党,请将入党材料送交学校组织部。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文明养成教育等,使思想政治工作进课堂、进公寓,进头脑。

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系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对有思想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各种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预防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

3.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杜绝和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4.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个人财物和银行帐号、密码等重要信息;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自救意识和本领。

5.教育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注意个人饮食卫生,按时作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学习环境。

三、辅导员工作

1.请各系将本学期各专、兼职辅导员名单和所带学生专业、年级、班级、数量,于2月24日(周一)下午4时前,报送至学工部(行政楼B107)。

2.请各系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教室,加强与学生的交流、联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2014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就业政策,及时发布就业信息。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省、市及有关高校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为毕业生做好积极宣传、推荐工作。

2.各系可采取举办校内外专家专题讲座、观看视频资料、举办模拟招聘、个别辅导等多种形式为毕业生提供指导和服务,

3.认真统计毕业生信息,建立毕业生数据库,做好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工作。

五、学生资助工作

1.请各系通知参加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于2月24日开始上岗。各设岗单位应加强对勤工助学岗的管理,确保勤工岗的劳动效果,对工作不认真的学生及时提醒督促,经多次教育仍无改进者报学工部进行撤换,本学期学工部将加强勤工助学岗位的监督,对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的勤工助学岗将予以撤除。

2.本学年评出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已全部发放完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也已发放完毕,本学年的学生贷款也已全部到位,请各系通知相关学生核对奖助学金是否已到各自银行卡,贷款学生支付完学费住宿费后,如有余款,是否已转入银行卡。

3.请各系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对于有违纪行为或挥霍浪费国家助学资金的学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发放或追回资金。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