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现将《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第九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请有意向报名且达到条件的辅导员于4月24日上午9点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交至行政楼B107。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7年4月17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第九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7〕25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委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举办第九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通过开展高级研修活动,帮助辅导员骨干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引领能力,提高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研修内容及形式
研修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
研修主要形式:专家讲座、学员专题研讨、实践教学、撰写研究论文等。
三、研修时间及具体安排
研修分为集中研修和撰写研究论文两个阶段。
1.集中研修:2017年5月10日—14日。5月9日报到,5月15日返程。
研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大学窑苑假日酒店(延安市圣地路580号延安大学校内)。
2.撰写研究论文:5月15日—5月30日。按照规定的研究任务,学员回校撰写研究论文,并于5月3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经专家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结业,部分优秀论文将被推荐到《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撰写研究论文必须遵守学术规范。所提交论文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不予结业;超过50%的通报至所在学校,并取消所在学校下年度参加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资格。
四、报名及录取
全省普通高校每校限报1名辅导员。报名条件如下:
1.担任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院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
2.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含4年)以上;
3.近3年来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通过学习研修,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发展。
各高校要根据分配名额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报名参加研修,将报名表(见附件)于4月28日前(以邮局邮戳为准)邮寄至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学员名单于4月30日前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网站(www.fdyjd.sdu.edu.cn)上公布,并向所在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
学员接到录取通知后,按照报到时间要求到延安大学窑苑假日酒店报到。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次研修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
六、结业
研修期满,经专家评审及综合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结业证书。
七、费用
学员集中研修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研修费用(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由省委高校工委承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鑫,0531-88366605
余志鹏:0531-88365293
史龙鳞:0531-88366713
传真:0531-883666605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507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邮编:250100。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