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负责人:周颖 刘丽苹)
(一)日常教育
1.入学教育。制定入学教育方案并组织协调入学教育的各项工作,做好服务。加强对新生的爱国爱校教育、国防军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等,组织开展好《济宁学院学生手册》的宣传、学习和考核工作。(9月)
2.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诚信与感恩教育。(9月-12月)
3.开展“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上文明网、做文明人”系列教育活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不断推进学生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探索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各项学生行为规范。
(二)日常管理
1.修改印制新版《学生手册》,为迎新做好充分准备工作。(8月)
2.做好开学学生到校情况及未到原因统计并上报。(8月)
3.做好奖优评定工作。修订完善《济宁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及奖励办法》,做好学生综合测评、校内奖学金评定、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
4.做好劳动实践课的开设、管理与督查工作。(每月)
5.督查做好党政干部联系班级制度的落实工作。
6.做好新生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7.建立学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加强学生课堂、晚自习和公寓区行为督导,强化学生的遵章守纪意识。
8.编写《济宁学院学生思想状况调查问卷》,适时召开学生思想动态研判会。
9.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节约型校园教育活动。
(三)辅导员工作
1.通过召开各系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修订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和津贴发放办法意见,并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继续实行辅导员双周例会制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辅导员学习培训和各类调查研究工作。(每月)
3.修订完善《济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制定《济宁学院辅导员培训规划(2016-2020)》。
4.举办一期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二、学生资助管理(负责人:孙婷婷 魏超 曹众)
(一)做好2016级新生迎新工作。积极宣传资助政策,引领经济困难同学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校手续,再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程度进行不同层次的资助。(9月上旬)
(二)收取贷款同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逐一录入贷款学生信息进入省资助中心贷款受理系统,确保每位同学贷款成功。(9月-10月)
(三)对各系新调整的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准确、及时报送本学期9月、10月、11月、12月份的勤工助学酬金单,把每月的勤工助学酬金及时、准确无误发送至每位上岗同学卡中。(9月-12月)
(四)认真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评选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逐一审核获奖同学的申请理由、院系意见,上报省资助中心奖学金评审系统。(10月)
(五)准确、无误上报2016年度我校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退役士兵申请补偿学费材料、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补偿学费材料。(10月--11月)
(六)核对获奖助学金学生卡号,准确无误发放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争取一次发放成功。(12月)
(七)帮助在山东省贫困县就业的我校往届毕业生开具学费补偿证明工作。(12月)
(八)认真核对入伍学生卡号,准确无误发放我校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退役士兵补偿学费、退役复学学生补偿学费。(12月)
(九)每天按时登录山东省学生资助办公自动化系统,完成省资助管理中心布置的每项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刘小玲)
(一)全方位、多途径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普及的力度。
(二)加强心理辅导和咨询,完善兼职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来访者预约接待制度和勤工助学岗制度。
(三)成立校级和系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生公寓心理观察员和学生宿舍心理安全信息员,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五级工作网络机制。(11月-12月)
(四)邀请专家为辅导员进行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以及婚恋案例心理培训。(8月-9月)
(五)开展2016级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教育(9月),进行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档案。(9月-12月)
(六)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制度建设,举办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技能大赛。(10月)
(七)协助学校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发挥课堂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八)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的建设,加强专兼职老师的专业培训与交流工作。
(九)协调和配合各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心理协会的工作。
四、学生公寓管理(负责人:李效民胡敏 王艳)
(一)安全卫生管理
1.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法纪和安全教育,利用宣传栏、网站、微博等加大对公寓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宿舍、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每月)
2.严格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查处擅自在外居住、晚归及酗酒等学生违纪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学生公寓中可能存在的违章电器等;对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要重点整治;做好公寓消防工作,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通道到位。(每月)
3.做好公寓值班管理工作,执行公寓巡查与夜间安全巡查。排查公寓区安全隐患,查处各种违章违纪行为。(每月)
4.组织安全常识培训及应急逃生演练。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漏电、防诈骗、防人身意外事故等“三防”教育。(11月)
5.充分发挥“学生联防队”作用,在学生公寓开展学生自我安全管理,落实学生公寓“群防群治”机制。(每月)
(二)物业管理
1.继续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督与考核。(每月)
2.组织物业员工开展消防演习、全员培训。(每月)
(三)维修与服务
1.严格落实合同工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管理。(每月)
2.利用学生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广泛收集学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每月)
3.做好信息化服务工作,抓好学生公寓网站的更新与维护、门禁系统硬件维修与软件升级、楼宇广播维护、智能用电系统的维护与管理,规范电信网络的运行。(每月)
(四)学生自律委员会管理
1.完成第十一届学生自律会的换届改选工作。(10月)
2.定期召开自律会主席团、楼长会议。(每月)
3.继续提高《家苑》编辑水平,定期出版。(每月)
4.加强社团学习、管理,推动学生自律会与各系学生会的协作。(每月)
(五)公寓文化建设
1.做好楼层学习室文化建设,定期举办读书活动,逐步配备学习桌等设施。(每月)
2.加强公寓门厅、楼道、广场等场所文化建设,创建良好育人氛围。(10月)
3.继续实行日检查、周通报、月评比制度,落实文明宿舍、规范化宿舍等评比活动。党员宿舍挂牌,充分发挥党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每月)
(六)住宿管理
1.做好公寓床位统计、核对新老生住房的安排调整工作。(8月)
2.做好对新生及家长的住宿接待和服务保障工作。制定和落实接待新生及家长工作方案;安排好学生公寓接待新生及家长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安排好各个接待点新生接待、报到和住宿安排工作;依据学生已入住情况,结合各系的建议和便于管理学生的原则,尽量按照各系、专业和班级相对集中,科学合理安排好学生的住房需求及调宿舍要求。(9月)
五、教室管理中心
(一)做好教学楼区域卫生监督和秩序维护工作。
(二)做好教学楼公共区域物品维修验收工作。
(三)做好学校教学用房的调配和管理工作。
(四)做好教师休息室、智慧教室的改造监督和功能调试工作。 六、大学生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人:韩学斌)
(一)加强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思政教育、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方面的优势,将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济宁学院学生服务平台”打造成集发布权威资讯、传播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沟通社会各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平台。(每月)
(二)继续做好职能部门与学生面对面活动。(10月-12月)
(三)充分发挥服务中心平台作用。通过举办多种讲座为学生在学习方法、情感交流、考研、答疑解惑、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各方面遇到的困惑与问题提供支持、帮助与指导。(10月—12月)
七、国防教育工作(负责人:韩学斌)
(一)做好新生军训各项工作,精心组织、细心准备确保新生军训顺利开展。(9月)
(二)做好今年大学生入伍后续工作,入伍学生人数的统计和上报教育厅的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入伍学生学籍保留和学费补偿工作。(9月-11月)
(三)进一步加强军事理论课课程建设,积极引入MOOC(慕课)等先进教学方式,丰富军事理论课课堂教学模式。(9月-12月)
(四)计划组织成立军事爱好者协会,调动学生学习军事的热情,为大学生军事爱好者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指导。(11月)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