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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第八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0-11浏览次数:

各系(院):

现将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第八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请有意向报名且达到条件的辅导员于10月26日下午16点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交至行政楼学生工作处(武装部)B107。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7年10月11日



关于开展第八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7〕87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表彰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展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委高校工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八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现任在岗的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已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推荐数量

全日制在校生人数2万(含)以上的高校推荐2人,2万人以下高校推荐1人。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 “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10名,“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若干名。

四、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我,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

5.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2014年9月1日前上岗)。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工作要求和主要工作职责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6.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五、评审及表彰办法

1成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2.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评议,评选确定“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省委高校工委对获奖者进行通报表彰。

3.省委高校工委将推荐“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六、报送要求

1.各高校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2.每名候选人须另附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材料要做到真实、客观,既要全面反映候选人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的感人业绩,又要注意凝练候选人的核心事迹。

3.请各高校将推荐表(见附件)和事迹材料各5份,于11月6日前报教育部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联系人:田丹丹,0531-88366713,同时电子版发至fdyjd@sdu.edu.cn

附件:第八届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报名表.doc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