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济宁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1-23浏览次数:

各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此次拟评选出4-6个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若干名,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系(院)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党团建设、学生日常管理、就业指导、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基础扎实,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2.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成员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专职辅导员。

4.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师生满意度高,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事故发生。

5.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其员所开展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有突出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术研究方面,方向明确,研究深入,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和一定的学术积累,并能将学生工作和学术研究有机结合,运用到实践中去,获得广泛认可。

二、评选方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请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填写《济宁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于12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xyxgc@sina.com,纸质版加盖系(院)公章,交至行政楼B107室。

2.学生工作处(武装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集中答辩。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后,最终确定名师工作室并给予经费支持。

三、考核

1.辅导员工作室成立以后,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工作和成员培养方案,研究成果定期以论文、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论文,形成一个具有推广价值的指导性工作方案。

2.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采用阶段性评估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考核者将撤销资格,并收回已拨付经费。

附件:济宁学院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17年11月23日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