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5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生工作处根据工作职能,对期末及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及注意事项做了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复习迎考阶段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一)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各系要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复习考试期间考风考纪以及教室、宿舍、校园安全卫生的维护与检查。
(二)加强值班工作力度。各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岗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校、系领导及学工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复习考试期间请假的学生,要从严控制,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将按照《济宁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二、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各系要在近期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教育,尤其是要强化用电安全、交通安全、防诈骗教育。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召开安全教育班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宣讲安全知识,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
(二)扎实做好寒假前后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寒假前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要按照《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寒假前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寒假前后学生住宿工作安排要按照《关于2014—2015学年寒假前后学生住宿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2)执行。
(三)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各系要提醒学生充分估计到假期交通运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困难,尽早预订返校车票,保证下学期按时到校上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应提前请假,各系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学生的情况,尤其是毕业班学生的请假事由,避免出现监管盲点。下学期开学后两天内,各系要把学生报到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楼B107室)。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事务服务工作
(一)针对现阶段学生特点,各系要密切注意学生的思想状况,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尤其是毕业、考研以及学习和生活困难的学生,强化心理违纪干预机制建设,做好必要的工作预案。
(二)加入保险的同学,在假期期间如出现意外伤害或住院治疗者,及时联系学生处教育管理科或学校保健科(电话:0537-2730999,0537-3196120)。
(三)认真组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各系要对寒假安排做出精心谋划,利用春节这一最主要的中华传统节日,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假期活动,鼓励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学生在寒假返乡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
各系领导要高度重视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以对学生工作敢于担当,高度负责态度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抓好期末及寒假期间的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顺利复习考试和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
寒假前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寒假前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公寓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用电管理,做好公寓防火安全工作
1.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以任何理由存放或使用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电水壶、变压插座、可调节变压插座等炊具或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灯或电源插座。
2.严禁学生将电吹风、拉直板、充电器、充电台灯、充电电池等在宿舍内无人看管时通电或充电。
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
4.严禁学生在公寓区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禁止燃放鞭炮、焚烧杂物等行为。
二、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公寓防盗安全工作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撬门破锁,不得擅自将本宿舍的钥匙转交给他人;宿舍内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和大宗现金。学生离开宿舍要关窗落锁,在宿舍休息时也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2.学生进出公寓楼要主动刷卡,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外出时,要做好登记,并主动出示校园卡等相关证件。
三、严格住宿纪律,做好公寓公共安全工作
1.学生在宿舍内要注意个人卫生、维护室内外整洁,养成早睡早起、按时起床的好习惯,杜绝学习时间内无故不起床的情况出现。
2.严禁在宿舍内饲养一切宠物。
3.严禁晚归(22:30后),有特殊情况晚归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出示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刷卡进入公寓楼并登记晚归原因,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生公寓,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个人负责。
4.严禁学生在公寓内散发传单、乱贴广告,严禁在公寓区从事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和宗教迷信活动。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近期学生公寓安全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让所有学生知晓学校规定,遵守学校纪律;要坚持学生处工作人员、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制度,针对公寓安全管理要明确责任到岗到人;要充分发挥各系学生组织的作用,加大对宿舍内务的检查力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加大对使用违禁电器、吸烟、散发传单、推销物品等不文明行为的自检自查力度;
2.寒假前各系要对本系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处理。学生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系部领导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宿舍进行通报。
3.对于在公寓内查处的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违禁电器、酒精炉等明火装置和危害较大的变压插座,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学生本人责任。
附件2:
关于2014—2015学年
寒假前后学生住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
依据学校寒假工作整体安排,现将学生住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不安排学生住宿,学生公寓于2015年1月25日上午11点封楼。
2.下学期开楼门时间定于3月6日(星期五)上午9点(比规定返校时间提前一天),请同学们合理掌握返校时间,按要求返校。
3.学生离校时请务必关严阳台的门、窗,以防进风后室温太低,造成水管爆裂;请务必拔掉室内各类电源插头,关闭卫生间的水管总阀门,靠近地面处不要放置物品;学生宿舍阳台内堆放的杂物请尽快处理掉,尤其是一层、二层房间的阳台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防引发火灾。
4.离校前请安排学生彻底打扫各自宿舍卫生,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组织安全卫生大检查,检查情况将及时予以全校通报。
5.各系要通知学生务必关好宿舍门窗、封闭插销,贵重物品请学生随身带走。
6.各系要安排专人严格检查每个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确保学生离校后宿舍安全、洁净。凡不按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学校将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系部有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