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4-03-11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全面促进和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按照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院字〔2012〕1 号]和《济宁学院辅导员考核细则》[济院党办〔2012〕4 号]的规定,决定对专、兼职辅导员进行2013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度所有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14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三、组织形式

   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和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人事部(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辅导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各系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7人,具体负责本系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请各系于3月13日上午10点前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行政楼B107)。

四、有关要求

1.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严格按照《济宁学院辅导员考核细则》[济院党办〔2012〕4 号]的规定执行。

2.辅导员的学生评议和系考核,应坚持严谨认真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对本系参评辅导员打满分或完全一样的高分,考核小组在必要时可以调阅系工作小组评分的原始票。

3.请各系于3月17日前完成辅导员个人自评、学生评议、系考核,并将辅导员个人述职报告、《辅导员考核信息表》、《辅导员科研、获奖情况统计表》、《系辅导员考核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一份)的打印材料于3月17日下午3时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行政楼B107),电子文档发送到jnxyzxy@163.com。所需表格见附件,请各系自行下载。

4.职能部门的考核于3月1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学生评议、系考核、职能部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最终考评结果。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