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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第八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济宁学院 发布日期: 2016-04-25浏览次数:

各系(院):

现将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第八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参加研修班的名额为1名,请有意向报名且达到报名条件的辅导员以系为单位于4月26日下午16点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交至学生工作处B107刘丽苹,报名表加盖系党总支章,并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字。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第八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鲁高工委通字〔2016〕24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提升辅导员队伍发展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委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举办第八期山东高校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通过开展辅导员高级研修活动,帮助辅导员骨干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水平,特别是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工作质量,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夯实基础。

二、研修内容及形式

本次研修主要内容: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解析当前社会思潮;研修辅导员科研实务等。

本次研修主要形式:相关专家讲座、学员专题研讨、实践教学、研究论文撰写等。

三、研修时间及具体安排

研修分集中研修和撰写研究论文两个阶段:

1.集中研修:2016年5月21日—5月25日。5月20日报到,26日返程。

研修地点: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2.撰写研究论文:5月27日—6月15日。按照规定的研究任务,学员回校撰写研究论文。论文完成后,于6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论文经专家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结业,优秀论文将推荐到《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四、报名及录取

本期研修班计划招收学员1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报名条件如下:

1.担任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院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

2.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含4年)以上;

3.近3年来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通过学习研修,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发展。

请各有关高校根据分配名额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报名参加研修,报名表(见附件2)于4月29日前(以邮局邮戳为准)报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dyjd@sdu.edu.cn。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学员名单于5月6日前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网站(www.fdyjd.sdu.edu.cn)上公布,并向所在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

学员接到录取通知后,按照报到时间要求到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49号)报到。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次研修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

六、结业

研修期满,经专家评审并综合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结业证书。

凡研修合格取得结业证书者,各高校要将其作为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重点培养,在业务进修、职级晋升、科研立项、海外研修、学历提升、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考虑。

七、费用

学员集中研修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研修费用(含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由省委高校工委承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卿,王海宁

电话:0531-8835293,88361028

电子信箱:fdyjd@sdu.edu.cn

传真:0531-88362836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601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邮编:250100)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5年4月14日